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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呆 [文 / 萧何] 前几日翻出了一本很早之前的《美文》,又读了那个名为什么扬的家伙写的《发呆》,颇有感触,便想畅谈一下自己十八年来的发呆感悟,顺便告诉那个扬,世界上不只是他和他那只傻猫寂寞地发呆,起码还有我。
我妈对我的发呆是见怪不怪。她说我很小的时候就养成了发呆的习惯,但不知道是遗传了谁的基因。婴儿的语言是诗人的语言,那发呆呢?是不是婴儿最纯洁的双眸在审视这个污浊的世界?是不是婴儿最敏感的心在探求着人类千年未解的谜?想必那时发呆的我,一定是哲人的沉思吧?当然,如今我无从知晓。 后来发呆的记忆主要集中在窗子前了。 童年,窗外是一片田地,可以称作田野么?这绝对比扬所说的最佳场所还要佳,因为我实在“世”内看“世”外的,看麦苗绿了,穗子黄了,看高粱长了,玉米笑了,一个孩子一只鸟的停歇,一直蚱蜢的掠过,为近乎苍白的发呆抹上了几丝艳丽。 “不识愁滋味”的少年时代,已由原野的空旷转到了真正的城市,窗外不远处便是市体育场,“黄金地段,黄金楼盘”,我哑然失笑。体育场大多时候是清静的,我发呆的对象大多是那片绿茵草场,呆什么呢?足球和地球震撼,而地球反能让足球停止不前。在某些假日,体育场就沸沸扬扬了,我仍是冷眼看着来的去的,篮球足球的人,窗子隔音效果很好,俯视的一切,仿佛上演着一个无声电影。每个人都是荒谬可笑的,只是很多时候都会很悔,这种审视不是太晚了吧? 对于所有的窗子,我几乎都是不希望掺杂感情色彩的,除了那一扇。高一是在“八角楼”一个角上度过的,每天的功课都很繁重,卷子成灾,错题成堆,昏昏乱乱,但在那扇窗上一站,我便会平静下来,因为窗下是一片隐蔽了的草丛,中间立着一盏灯,孤零零地仅一盏,黯淡地惨白着脸,在漆黑的夜越发落寞。如我,在这里被名次冲淡了情感的空气里,几近窒息。远处能稍稍看到校外路的边缘,这是通向外面世界的窗口,自由的方向,偶尔疾驰过一辆车,便把我的心也带走了。我讨厌这种生活,,演算把头算大了,写字把手写肿了,背书把眼泪背下来了。每个人都在忍耐着,抑郁着,挣扎着,只是他们更多的是适从,是麻痹,而我,甘愿接受着别人异样的目光,在自己的世界里发呆。 再后来的面窗发呆,大概已上升到了一种精神境界。就是对着太阳发呆,嘴角或许应该漾着一丝笑意,在极其乏味极其忙碌的日子里,这种发呆便是奢侈的安慰。 由于发呆,我基本上可以被列为“马路被杀手”。即使这样,我仍喜欢到处旅游,一个人,就我一个黄毛丫头。 那次去圆明园,恰逢天下着雨,为这种古典的痛更渲染了一份悲凉。我站在远瀛观,不,曾经的原瀛观前,抬头仰视,低头俯拾,然后抱住最完整的残柱啜泣,再然后坐在湿漉漉的台阶上,脸贴着湿漉漉的柱子,冰凉冰凉,发呆。我是听到砍砍杀杀的声音了吗?我是看到刀光剑影的血河了吗?尖叫哀求狂笑震击着我的耳膜吗?一个民族汩汩而流的鲜血结织成一个让我无法逃脱的网吗?不知道。我想什么呢?不记得。或许压根儿就什么都没想,只是发呆而已。后来一对情侣礼貌地将我“请”走,女的站在我刚才的位置,摆了个漂亮的pose,咔嚓!难道这所有一切都只是为了给照相机一个记忆的片段?我茫然,人回到原来的位置,发呆,仍不记得自己想了什么。 大概扬也会有种体会,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特定的心境会有特定的发呆,时过境迁,便会抓不住当时那种痴痴的意义。 我也想扬一样厌恶尘世的喧嚣,浅薄,虚伪,反胃。所以喜欢亲近自然,喜欢海。在海的面前,人会感到自己的渺小,向海那无所谓尽头的尽头望去,人会理解“水球”的含义。海风的爱抚,刹那自己忘了自己,心中的焦躁不安,会立刻被这淡淡咸咸的海水所驱除,一种静,一种和,一种深度。我想美人鱼是幸福的,毕竟化作泡沫也睡在海的怀抱里。记得那次坐在一块水中的岩石上发呆,呆了不知多久,终于从一种“忘世”的境界被喧嚣强行拽回——原来涨潮了。我试了试水深,还行,于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在众人惊愕的眼光中,双手提鞋,头顶书,趟着没腰深的水,走向沙滩。 怎么样?我的发呆能不能也被划入某个境界呢?我有一点是和扬不同的,我注重发呆的姿势,讲究舒适的位置,而我的发呆就随意了很多,甚至是没有任何要求。于我而言,发呆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就是一种在他人看起来有些特别的生存状态,它本没有任何定义,不需任何形态,每一种姿态都是美丽的,毕竟生命的每一种状态都值得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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