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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程 [文 / 年华指间]与你穿过,四周涌动的人潮,挥手间的姿势,刹那是永恒……
春风沉醉的晚上 夜,已经深了。其实我跟老孙压根没想过和坐在我们前面的那两个广州女孩搭讪说话,在这个一格一格的包厢的车内、春风沉醉的夜晚,氛围其实有够舒服的。 今天白天在上下九走了一天的街,我其实已经很累很累了。晚上八点钟吃晚饭,结束了一天的行程,寄住在老孙朋友的学校。说是寄住,其实是,我本来没打算逗留,只是太晚了,回不到学校。而老孙明天也就是5月4号才搭车回去,作为哥们,当然舍钱陪“君子”了,之所以加两个冒号,是因为到现在我还不了解老孙到底是不是君子。也许连处子也不是了。 上下九的衣服很便宜,从最便宜的5块到10块、15块逐级递升。可能为了这个原因,老孙才来广州的吧。我其实更想去北京路买,毕竟上下九那些便宜的三流货质量不好,我对衣服如同对待女人一样,宁愿买贵质量好的图个心理好受也绝不为了逃避孤单寂寞而滥交。我一直认为,当别人问我,喂,哥们,有女朋友么?如果我回答有,那么我的女朋友肯定是非常漂亮的那种,如同那些摆在名牌专卖店的上等货一样,有人觉得遥不可及,有人倾慕垂涎。而相反,如果我回答没有,那么只能证明我这个人很专一很痴情,说明我至今仍放不下曾经的最爱,就跟名牌无论摆在哪里即使旧了也还是名牌一样。 所以,在我跟老孙和另外几个朋友一条街人山人海逛下去的时候,老孙手里已经提了好几袋的三等货物,这是不是说明了老孙这个人在对待女生方面来者不拒呢?此外,还有一个沉重的包,当时苦于找不到商场停放,老孙一直提在手中,涨鼓鼓的。我觉得,看的人比提的人更累。所以为了不让他们看着累,我就不帮老孙提了。 午后四点光景,逛进状元坊。记得以前来过几次,当时的感觉是,这里如同古代妓女坊一样,一条窄窄的石板街长龙般延续下去,夜晚的时候,满目玲珑,灯火阑珊;那些纨绔的公子哥和落魄的诗人才子便在这条长街上悠闲踱步,喝酒谈情,吟诗作对,爱情也好矫情也罢,总之,夜,很长,大伙可以慢慢来。所以,我对黑夜以及对这条街无限美好的憧憬和向往导致了我对白天完全能提不出一点兴致。而状元坊的名根本跟这条街不符。我之所以拿状元坊比喻作妓女坊,并不是说我真去过妓女坊似的,我以为,这么多人,在古代不是为了看皇帝,就是为了看妓女,特别是名妓。说到名妓,是不是像如今赶在潮流时代的那些风尘仆仆的女明星那样呢?所谓的名妓,在古代,能否被定为明星?而那间妓院是否就是某某大牌娱乐公司,然后某个皇孙贵子逛窑子是否就是现时代所谓的绯闻?也许吧,也许。 逛街说到底更多的是看人。我并不是不喜欢看人,相反,我对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得意洋洋的女生特别有感慨,她们身上散发着一种活力的气息,我很迷恋这种气息,是因为许久没有接触这种气息了么?不,不是。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我在犯贱。每当我看到很多人在我面前晃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她,想起她一个人在校园里走的样子,想起那些忧郁而快乐的时光,纯纯的如同四月的小雨落在心里,于是,我会迷茫。所以我怕,我怕看到很多人,特别是背影或者头发扎成马尾跟她长得像的女生。唉,扯远了。 逛街的时候,老孙跟我说,他其实还忘不了唐晓语。 在这之前,他带了一票人到我学校找我,当时我在校门口水池看到他们就差没吐血了,在朝他们故作热情挥手的同时,血没吐出,倒吞了几口口水。于是晚饭,顺理成章去学校外面的小饭馆吃饭,可我却惊喜的发现我钱包既然没带,天为我作主,我当时是真的忘记带了,而裤兜里只有30几块钱。后来老孙帮我垫了10块钱。也就是在吃饭的那个时候,老孙第一次提起了她,唐晓语。当时,是我看到隔壁桌一个女生长的有点像她,我跟老孙提了,老孙也说像,不过没晓语漂亮。 在感情方面,我是军师,相当于情场上的诸葛亮。这点老孙也认同,非但认同,还对我大加称赞,有什么心理话也一五一十的跟我说,叫我分析,为他一一解去心中的苦闷。可日子久了,我越来越觉得,给他分析这些事,就好像他拉屎拉不出来,我帮他捅屁股似的。也罢,哥们本来就是一条裤子两人穿的。再说了,我只需拿根细小的竹子稍微捅一下他的屁股,很快,他的情感就真如那些分泌物一样,顷刻间,便会狂泻而出。 于是,在我或挫或仰的诱导之下,老孙的感情线瞬间瓦解崩溃,开始讲他从上大学开始到现在,关于唐晓语的事。 老孙跟她是在高三那一年认识的,牵红线的是我跟老增(另一位酷哥们)。唐晓语小我们两届,读高一。当时,她负责每周一升旗会例行点人数,拿着名单薄经过高三行列的时候,我们班的男生就议论纷纷,说这女的长的不错什么的。老孙虽不是我们班的,却也是议论者的其中之一。 之后,老孙写了张纸条(这一招千古受用,保险系数极高,最大的好处是避免了被当面拒绝的尴尬),在我和老增极力的怂恿之下,他终于鼓起平生最大的勇气,在课间看到她和男生坐在校园环形草圃的时候跑过去递给了她。当时,我还教老孙,递给她后走的时候,学周杰伦《我的地盘》MV里周杰伦递手机给女主角回头的时候那个比手的姿势。老孙果然用了,所以说,老孙对我的倾拜很早就开始萌芽了,一直成熟至今。往后,老孙也经常去她班串门,陪她笑看她哭,以及听她讲她暗恋某个男生的事。我想,老孙还真顶得住,在喜欢的女孩面前,听她讲别的男生却仍然去找她,并且风雨不悔。也通常,在我跟老增结束了一天的课程开始游荡在校园的时候,看到运动场双杆边的台阶上坐着的一男一女经常就是老孙和唐晓语。 唐晓语喜欢写小说,或许说更爱看小说吧,尤其言情的那种。她是那种校园青春式小说里的人物,喜欢浪漫也爱幻想,生活不着实际,总觉得看中的男孩就是想象中的男孩,换句话说,像唐晓语这样的女生,很容易被男生的外表所欺骗。也就是说,她是那种看人外表第一印象很重的人。 老孙一直在坚持,可她还是对老孙没感觉,说是只能做朋友。老孙其实有点失落和痛苦。 有一次全校都在上课,就我跟老孙两人没进去,趴在二楼走廊谈心。那个时候,是四月份吧,距高考还有两个多月。然后在第一次铃声响过之后,唐晓语踏着台阶上来了。当时我和老孙背对栏杆,静静的目视着她走过来。她提着一本名单走过来,问老孙你还不进去,要记人数了。老孙说,你知道就行了。唐晓语在二楼点过两个班,要下楼的时候,老孙喊住她。她回过头问,啊?老孙故作潇洒,笑了笑说,没。唐晓语便提了提那只穿着牛仔裤的脚,踢了老孙一下,就下楼了。我当时这样告诉老孙,可能她是喜欢那种特别酷像偶像剧里的那种男生呢?一看就知道她是那种特爱幻想特喜欢浪漫的女孩,这些,你还欠缺。 老孙听后有够气的,不是气我损他,而是气自己对唐晓语痴情一片,得到的却是这样的回应。由此可见,我那时的分析虽不敢说入骨入髓,却也不无道理。老孙对我的相信,多半是由于在校刊上经常见到我的文章或者那些滥情的诗歌吧。关于这一幕老孙可能还没我清楚。我这个人向来敏感,曾经因为孤独而认为自己很细致,更多的时候总爱幻想,经常抱着几本又旧又沉重的物理复习资料却对未来充满着无量的想象和憧憬,我,那时其实不喜欢自己。 高考过后,老孙跟唐晓语的联系少了,基本算已经断了。人生的道路高低不平,起伏不定,谁又能保证此情绵绵、经久不衰就真能感动上苍而遇见心目中的谁谁谁呢?要知道,生活不是爱情肥皂剧,缘分总要靠自己把握争取。或许,下个转角被车撞死也不一定,那时就真能在下面见到女神了,不过是鬼女罢了。 上下九已经走到尽头了,人群也逐渐稀落。老孙晃了晃手中的几个袋子,我忙说,小心,女人掉了!平静后老孙缓缓说道,现在读大学了,只跟她发过几条信息,收获稀疏。他说,自己不想那么贱,老是发信息给她。我于是劝他说,老哥,别在想什么面子了,自从我们生下来是男的开始,面子在女生面前已经不重要了。老孙说,她现在读高三,也该静下心来认真学习了。我想也是,不该过分打扰她,别把自己的主观意识强加在别人的感情之上,烦! 作为哥们,说安慰的话当然也是必要的。于是我说,以后的事留给以后吧,眼前的路走一步是一步,晓语以后做你妻子也说不定呢? 老孙听完嘎嘎一笑,好像唐晓语明天真嫁给他似的。我想,哥们,你对我的信任也太深了点吧,我的话有那么准嘛! 我跟老孙说,当你真心爱一个人,在你很多地方都不如别人的时候,你要跟人家比好,拼的是那份对她的心有多大份量。你不能对她发脾气,不能耍酷,不能幼稚;你需要有那么一点的浪漫,却很成熟。你要用一生的精力去爱她,呵护她,照顾她,陪她哭陪她笑,有钱的时候给她买好吃买好穿的,缺钱的时候自己拍拍胸膛挺过难关。这才是爷们的做法! 老孙点点头,其实也懂。 每一次呼喊不要期待尾声,向左走向右走,留给彼此的背影一个回音吧。这是我那天午后逛街想的一句诗句。 傍晚在朋友宿舍洗完澡后,他们提议再出去走走。原本是老孙想买一件黄色的T恤和一对鞋,说今天在上下九没买很后悔。而我已经很累了,可是走出宿舍又觉得晚上的空气特别凉快,漆黑的四周,风也清朗朗的。 所以在龙洞那里走了几条街,吃了一些小吃之后,在搭车的那会,就和那两女孩邂逅了。我跟老孙开始其实没注意,更没在意,当时只想快点回宿舍睡觉。 然后,我们各自坐在了车上。那车像一个小包厢,上边有顶棚,里边一列下来是三排。老孙朋友坐前排,我们坐中间,在我们旁边也有两人。那女孩坐在第三排,就坐在我跟老孙的前面,背对着我们。按理也该是这样,要是那车的座位是相对的,那就更好了,哈哈。不过我当时没想这些。我跟老孙只是趴在扶手杆上,聊天。一个唯美的镜头便由这里产生。 微风中并没有传来那两女孩头发的清香,空气纯净如水。我跟老孙对那两个女生完全没有想法,确切的说是想法还没产生,后来是坐在我们后边也就是老孙的朋友提醒我们的,他说那两女孩应该是某某学校的,并怂恿我们以此跟她们搭讪。老孙朋友的名字跟写那篇《春风沉醉的晚上》的作家的名字一样。氛围倒是蛮符合的,只是现场感受的主角是我,写的人也是我。那我到底是沾了作家的光,还是沾了老孙朋友有一个跟作家一样名字的光? 其实人的想法很贱的,就跟孕妇生孩子一样,第一胎生女的,期待第二胎生男的,第二胎生男了以后,期待第三胎来个双胞胎,双胞胎有了,又渴望自己的儿子是陈景润式的人物,或者有爱因斯坦一半的聪明,聪明是聪明,可你晓得爱因斯坦的为人怎样么?要知道牛顿是个心理素质特差的人,而被世人歌颂为伟大的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却是个好色之徒。这就是所谓的欲望。人类的欲望就像台阶一样逐级递升。然而,我跟老孙还没过分到那个地步。可能我有惧高症,爬不了太高,老孙也不会撇下我一人。在对待女生方面,我跟老孙都有着相同的想法:不求最美,但求最好。 不过,真在陌生的女生面前,我跟老孙还是稍微犹豫了一下。 “作家”见我们没反应,继续怂恿我们,自己却一副色迷迷的样子。我当时没考虑过他的感受,也许他原本的意思是想跟我们掉座位,自己亲身亲为吧?又不好意思跟我们开口。 记得不久之前也就是傍晚,大伙逛完街之后得搭公车到他学校,我们一共五个人,那哥们算了一下,说,每人两块,五人加起来一共是10快。我心想,我知道是十块,那你倒是给啊。作家朋友认真想了想,并没有掏钱,过了会说,对,是十块,给十块就行了!我日,我当时没散钱,后来是老孙掏的钱。所以我之前所说的寄住真是一点道理也没错,我想,在他宿舍住一晚,就差没交房租了,房租是没交成,倒贡献了一些血液给他们宿舍的蚊子,也罢,哥们那血就当房租支付得了! 那两个女孩只顾在我们面前聊天。我前面的那个穿白衫,老孙前面那个穿红衫。我跟老孙说,哥们,找个借口吧。 老孙问,什么借口? 我说,有硬币么? 老孙摸遍全身,说没有。问作家朋友,作家朋友急不可耐摸了摸全身也没有,尾后说了一句,她们一定是某某学校的,我敢肯定。那表情就好像怕我们泄气不敢上了似的,靠,我说哥们,你在学校求女若渴吧?没见过女的? 而老孙就在此时,好像也给逼急了似的,忽然灵机一动,也不跟我商量,就凑过去向那两个女孩说,同学,我刚刚掉了一个硬币,你找一下。 红白两女就真的低了下头,稍微抬了屁股,摸了摸椅子,用广东话说好像没有哦。 其时,在她们低下头的那会,我注意到了她们的脸庞,白衣女皮肤很白,侧脸很好看蛮清纯的。红衣女比白衣女稍逊一点,却也在夜的微光下,抬眼间有些动人。而在上车之前,夜虽漆黑朦胧,我也感觉得到白衣女挺漂亮的。身材更不用说。白衣女好像穿裙,印象中是蛋黄色的,浅浅的那种。 正当她们要放弃寻找之时,我慌忙之中补了一句,对啊,那硬币两块钱的。我也用广东话说。老孙哑了,听不懂,更不会说。 白衣女说,有两块钱的么?自然也用广东话说。 我说,有啊。 她们就笑了,我的幽默也达到了。我想,跟一个陌生的人沟通首先要夺取的是别人对自己的好感吧,欢笑是最好的沟通方式。所以别人常说第一印象很重要。 可我还是继续说,你们找找啊,刚才是不是你们给车钱了?我好像有看到哦? 老孙仍旧哑巴。 白衣女和红衣女都说,当然没有了。表情仍旧笑。 到了此时此刻,我跟老孙也没必要扮下去了吧,人家又不是傻子。 老孙于是用普通话问她们,你们是不是某某学院的? 白红女都笑,不答。为了照顾老孙,我也不得不用普通话接上,说,对啊,你们在哪读啊? 白衣女笑了笑说,我们读社会大学。 我说,社会大学好啊,可以用你们的经验来跟我们的文化交流。白衣女于是礼貌性的也用普通话说,你们怎么说普通话啊? 老孙听后来劲了,说,我们是中国人,中国人当然说普通话了,普通话是我们国语耶。这话是没错,不过在老孙的口中说出来底气明显有些不够,感觉是为自己不会说广东话而找的最土也最直接的借口。 白衣女就说,这是在广州啊!意思我明白,在广州当然要说广东话了。 所以我也就不必照顾老孙了,改用广东话跟她们聊。我说我在北京大学读,有机会去北京,我带你们去玩。 白衣女半回头,笑着说,看你的样子都不像啦! 我说,不像么?她们却没回答了。 而我和老孙从头到尾一直都趴在扶杆上,白衣女的长头发很柔顺。老孙开始以为红衣服的女孩很漂亮,此时才发现白衣女更漂亮一些。虽然是夜晚,难免视线会被灯光所迷蒙,但夜晚才更显出一个人的自然啊!天气很闷热,老孙只穿了一件白色背心,白天在上下九买的,十块还是十五,忘了。 两个女孩自顾聊天的时候,半侧着脸有说有笑,眼光不时朝我们看看。老孙的哑巴是出于不会讲广东话,我的沉默是因为我在找话。可我压根还没想到要问那两个女孩的QQ或者电话号码,而车分明已经到站了。我这才发现我们只有一个站。作家朋友已经先下了车,正提醒我们下。老孙下了,我也挺迷糊的,同样跟着下了。在意识还没转过来,老孙便挥手跟白衣女说拜拜,作家朋友没跟她们说过话也挥了,于是,我也不得不挥了。这才意识到要取对方的联络方式,刚张口想问她们QQ多少?可车缓缓往前开了,我又不好意思强追过去。此时,我才知道,原来我们的到站是这么快。在之前,我们彼此还坐在清爽的车内,吹着凉凉的风呢,是春风。 想想真遗憾,而遗憾之中的遗憾是,我竟然没拍几张照片、录一段视频来纪念这个美好得让人沉醉的夜晚,当时的角度,叫作家朋友从我们背后直拍过去,背景不知有多美妙,青春不知有多张扬。然后在车缓缓离开的刹那,我拿我那所谓的N73街机对着白衣女红衣女来几个一连拍,多有收藏价值啊!可时间,还是晚了。我的迟钝这么多年了还是没变。后悔之情就在我们走回宿舍的路上油然而生。 这一天,有着落了,也结束了。和老孙一个床上,我说,白衣女,很清纯。老孙点头。 我又说,白衣女,很漂亮。老孙说嗯。 我又说,白衣女比红衣女漂亮,老孙说,我也觉得。 而我的这些美好幻想最终以给一只蚊子叮了而告终。 我的感慨是:寄人篱下,连蚊子也特别的狠! 我是不怕蚊子,但是蚊子也不怕我。 最后一天 青春,是个什么东西呢?你在某一天某一瞬间看见它变化了么?我告诉你,我看见了。 每天早上刷牙,当我看着口壶里的青苔每一天由底逐渐蔓延上来的时候,我知道,岁月它在变化;青春,它在减少。宿舍阳台水槽也贴着一层绿油油的青色植物,同样是青苔。这层青苔,不会生草,也不会长花,它从青苔开始,到被人抹去还是青苔,它钟情于阴暗潮湿的地方,它生长在青春的某个角落。 童年,我被它滑倒过。于是,在我懂事那些漫长的岁月里,当我摔倒的时候,我常渴望,能有一双如仙女一般的手伸来,对我说,你没事吧?然后我将擦破皮的右手藏在后边,伸出左手,对她说,我没事。 然后直接快进,我和她坐在森林的堤岸边,眼前是一望无际的大海。 第一只海鸥飞起的时候,我向她挪近我的身体。 第二只海鸥飞起的时候,我把我的手轻轻搭在她的肩上。 第三只海鸥飞起的时候,我把脸靠近她的脸…… 正期待第四只海鸥飞起的时候,远处突然开了一枪,我看到三只海鸥同时落海,当我转过头,却惊愕的发现我眼前的人换成了老孙。 只见老孙睁着惺忪的眼说,你干嘛? 我这才发现,我的嘴离老孙的嘴不到一公分。靠,又做梦了! 并且,这梦也太牛了吧,只用一枪就把三只海鸥射下海了。 起床洗脸,我没刷牙,老孙这次出门随身带了牙刷,所以他有刷。作家朋友昨晚跟我们说,他今早得去必胜客送外卖,就不招呼我们了。临走前,将我们托付给了他的一个舍友。他舍友将我们领到他们学校那座有点像旧社会电影院的饭堂吃早餐。那座饭堂,从外观看,怎么看怎么像劳改所。 吃完早餐,10点钟。我跟老孙决定先去昨天一位分开的哥们那里蹭一顿午饭。他在广东金融学院读,离广交通这里挺近的。 坐车的时候,我才想起,今天原来是五四青年节。我以为放假的功劳是多亏了五一,原来五四也放半天假期。 车到站了,当我跟老孙一人拿条雪糕坐在石凳等着阿亮出来接我们的时候,我的手机飞来一条信息,我以为是风女孩,却是曾经一位初中哥们发来的,大意如下:我有个惊人的消息要告诉你,几天后奥运圣火将在深南大道传递,届时,我计划光着身子扛着五星红旗裸跑在火炬的前面…… 看来这位哥们挺爱国的,不过小心上**头条。 雪糕吃了一半,阿亮还没来,却发信息给老孙,说是在上课。老孙叫他逃啊。他好像突然意识到什么似的,说,现在口袋里空空如也,想蹭饭别处去。老孙看后雪糕差点没掉,将手机递给我,我看了,雪糕照吃,却差点把手机掉了。 其实,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蹭饭来的,同样也是蹭,只不过是蹭时间罢了。昨天逛了一天,今天有充足的时间反倒没地方逛了,或者说不想逛了。而老孙得搭午后5点的车回去,我不能丢下他自己一走了之。 今天早晨,我还提议,不如再去龙洞走走?老孙问为什么?我支支吾吾的说,红的白的,白的红的…… 老孙说,你到底想说什么? 妈的,红女郎白女郎啊!我给逼急了。 老孙说还去啊?我的猜测是她们可能在那里工作,可我并没有坚持,从6楼走到1楼直到走出校门,想想,还是算了。 在我们把雪糕**干净,直至把雪糕柄咬断扔进草坪的时候,阿亮仍然没有下来。我问老孙,你知道他的教学楼在哪么? 老孙说知道,前天来过。 那走吧,我说。 去哪? 我说,难道哥几个在这干等啊?真拿他没辙了?走,去他教学楼下,大声喊他爸爸的名字,看他下不下来。 老孙听后哈哈一笑,说,绝,真绝! 就在此时,阿亮好像猜测到我会这样做似的,突然走到我们跟前,抖着嘴唇说,哥们,你…你们来了,哈哈…哈哈……然后两只手按着口袋。我靠,这都还没吃呢! 如果说一个学校美女的多少代表着学院的质量和雄厚的可利用资源,那么学校的门面又该由什么来支撑呢?我知道,看保安。 时值中午,太阳虽不是很猛,却很热。阿亮学校门口的两个保安仍然站在两边,挺着身形,工作服紧身整齐。穿过他们身旁,使我有些不自在。想起我们学校的保安,靠,工作服散着纽扣,搬张藤椅就坐在校门口,自顾聊天,坐的时候还敞开双腿,虽说同样是守门,可素质跟阿亮学校的保安比起来真没法比。阿亮学校的保安看起来像狼,雄姿英发的。自己学校的保安怎么看怎么像哈巴狗,还是秃头的,唉! 走路的时候,我注意到阿亮的屁股比起平时挺别扭的。按理说两边都是圆的,怎么一边是扁的呢,似乎硬邦邦的。仔细端详了半天,我是总算瞧明白了,于是故意说,喂,亮,钱包掉了! 阿亮惊愕低下头,说道,啊,在哪?那半边屁股也在那时恢复了狗样。靠,不就蹭个饭,至于嘛! 阿亮的校园看起来其实挺抒情的,一树一石凳,一石凳一树,直至把一条大理石的甬道包延到尽头,而另一侧边是绿得发亮的藤蔓植物,透过藤蔓植物不远处,是一班小学生在操场上玩耍,据阿亮说,那是一间贵族学校。 之所以说它抒情,是因为这里是难得的拍拖场所。在我们几个坐在那里聊了5分钟的天之后,我面前大约走过十几位女生。而阿亮却一个也不认识,由此可见,阿亮在学校的人气程度。 阿亮说他有一个女朋友,大伙提议叫她出来见见,反正就一句话,丑媳妇迟早也要见公婆的,在还没见公婆之前,先见下哥几个。 阿亮左推右推,一会说她怕羞,一会说她要上课。依我多年的经验来看,根本就没有“她”吧? 既然这样,我问,那漂亮么? 阿亮说,不漂亮。 我说,不漂亮有分一般和丑。那是? 阿亮说,不丑也不一般。 我说,那到底是? 阿亮说,还可以。 老孙说,是她配你可以,还是你配她可以? 阿亮说,当然是我配她可以了。 我说,那如果这女的很漂亮,那你也不一般咯? 阿亮嘎嘎一笑,无言以答表示默认 随后,作为哥们,我给了阿亮一个忠告:广州的女孩很难泡,也很看不起人,你节俭点。我的意思是叫他别花太多的金钱和时间在拍拖上,其实是想叫他多学习。 阿亮说这个我知道。也许他误解为:花最少的钱拍拖,享受最多的时间约会。而这好像是我的风格。 在校园逛了逛,其实也没啥好逛了。中午回到阿亮宿舍,放下包袱,然后到饭馆吃了顿饭。自然是阿亮掏腰包。不过这腰包挺小,8块钱的番茄炒饭就打发了千里迢迢来投靠的我跟老孙,故退为荷包吧!阿亮人黑,钱包被人叫荷包又挺女人的,吓,管他的! 一条路,望下去,似乎没有尽头。我曾经发出这样的感慨。可,路走下去也同样没有尽头啊!这些天,我跟老孙走的路也够多了,所以吃完饭后,我们决定在阿亮的宿舍度过余下的光阴。 阿亮以为我们晚饭仍留这,忙说,我下午有一个会要开,就不招呼你们了,又故意提醒老孙说,你下午是5点的车吧?对,是5点的车吧,那自己小心咯,哥们送不了你们了!瞧他那熊样,我想,此饭不吃好过吃,吃了胃口不安,就好像我跟老孙合力抢一个饿了一天的穷人刚挣到的馒头似的,吃下去,良心自该受到谴责。 公车女孩 老孙下午的车在华南师范大学正门口。所以我们俩在阿亮的宿舍睡了两个小时以后,便搭公车到天河客运站转搭地铁到华师。 最后一站了,这趟旅途也到了终点。但以后的路还很长,人生尚未谢幕,我跟老孙说的最多的话还是这一句:走一步算一步吧,该干嘛干嘛去。 我想,如果有一天,生活不属于我们了,那可能是我们也不属于生活了。那一天,生命寿终正寝,也就是所谓的,死亡。从另一个角度,换句好听的话来讲,意思是:只要我们还未放弃生活,只要我们还活着,生活一直到底还是属于我们的。 在公车上,我跟老孙坐在离公车后门最近的座位上,而前门那边,正站着一位女孩。 女孩不高,打扮挺时尚的,条纹上衣和黑白相间的条纹提包以及黑色短裙,所有的黑系列刚好映衬了她白皙又干净的皮肤。她脸上真看不出有一点化妆的痕迹。 老孙说她侧脸很好看。我也觉得。 老孙又说,这等货色在他们学校是上等品了。我说,在我们学校可能也蛮抢手的。 不过经过我的仔细观察,那女孩的头发不好看,我觉得圆脸的女孩后面的头发不应该电卷,搭配起来不好看。我这么说,并不是说我这个人阅女无数、多有经验似的,只是我很早开始就有绘画天赋,尤其是人物肖像,小学我在我学校的画是最漂亮的,通常教室后边整个黑板报我的画占了很大的幅度。曾经的梦想也是当一名画家,后来得知艺术家大多很穷,还得支付惨烈的代价,比如秃头、留胡子什么的,我想了想还是算了,是男孩就该正正经经脚踏实地干干净净才有女孩喜欢,而女孩自古就需要一头长发。尼姑如果要嫁的话,嫁给和尚吧。我曾天真的以为和尚跟尼姑是有一腿的。另外,说到梦想,我小学六年级时,长大后想当老师,因为可以管人,觉得挺牛的。上了初中后,才发觉小学的老师跟初中的老师不同,初中的老师没小学老师牛,动不动就可以打手掌罚站什么的,所以说当老师很没出息,一直到现在,我还是这样觉得。 在我思绪纷乱的时候,老孙一直盯着那女孩看。无奈的是隔着挡板玻璃,瞄过去的视线欠缺清楚,而我坐外面,瞄过去的视线只隔着空气,我看的自然比老孙看的清楚很多,就如同诺基亚6230的像素没有N73清楚一样,老孙用的机是6230,我则是N73,所以认命吧。 认命?当然,我也认命。我理想的公车女孩根本不是这样。我的回忆又随着窗外倒去的建筑物以及等车的人而无丝无量的漫展开来。 那时,是这个学期开学的时候,我从番禺搭公车到天河。想着,尽快到车站转车回学校。当时,我是去找老增,在他那晃悠了两天。 于是,在那车上,和我理想中的公车女孩邂逅了。当时,我站在她旁边,她坐着。我想,即使有座位了,我也舍不得离开了吧。可是我站的那个角度,只可以观察到她的侧脸,恬静清纯,穿着朴素。她中途接了一个电话,声音好细。看着她抱在大腿上一个沉重的包,我的猜测是,她应该是学生吧?跟我一样,开学了,正回学校。 但时间久了,我的小腿也麻了。我知道,从番禺到天河客运站的公车不太堵的话时间大约是一个小时左右。可我分明已经站了超过半小时了。也许更多的是为了看清楚她的正脸吧,在前面一人起身的时候,我于是抢了过去,坐在了她的前面,我们之间,只隔一个座位。此时,她的视线正对着我的侧脸。 她果然很美。我相信,见到她的人,没有人愿意在此时离开。我也多么希望这辆车能永远开下去,即使是这样静静的看着她也好。可是我不走,并不代表她就不离开。所以当车开到华师门口的时候,她匆匆下车了。 我以为,她会到天河,然后跟我坐一辆的车,刚好在同一个学校。可幻想终究是幻想,现实还是各分东西。我当时挺失落的,单是望着她的背影走进人潮。 我还是不敢取她的联络方式,也许更聪明的做法是跟她下车。我当时没细想。 于是车远了,人也消失了…… 老孙推推我,示意我到站了。在下车那会,我作了一个决定,当时那女孩不是华师的么?对,干脆顺便找找吧,反正时间还早。这些事老孙并不知情。 地铁顺利到站。 出了地铁口,转右,跟着向后走去不远就是华师的后门。老孙要搭大约5、6个小时的车回学校,于是我们决定吃完晚饭再回去。 老孙说进华师吃吧。我说拉倒吧,一来华师学生不知用不用饭票的,如果只用饭卡那岂不是吃不了?二来,你知道饭堂在哪么?费时去找。所以就近择点,就在学校后门口的快餐店叫了两份快餐,也算在华师吃过饭了。 走进一个陌生的地方,发觉华师的建筑物似乎没有规则,大楼东一座西一座的。周围都是一些提着行李的学生,大伙的心情都一样,刚过完五一,该回来了。 华师的女生身材都很苗条,因为夏天,一律穿短裤,或者短裙,微风吹过,尤其美好。三三两两在校园里一走,就成了一道风景。此风景只提供给男生。在欣赏风景方面,男生们的渴望通常是:一览无遗。 我跟老孙虽然还没堕落到那个地步,但是望着从各个角落串出来的女生,本来疲倦犯困的眼睛顿时也发亮了不少。 可我的公车女孩,她到底在哪呢?我那时完全没有想到,原来那些天是五一放假。那女孩应该是番禺人,回家了吧?即使在那个午后回来,也待在宿舍了吧?我不知道。 与老孙慢慢踱步,看华师的路牌,想看出华师的大门在哪。可终究看不出一点苗头,不知是华师的路牌有问题,还是华师的正门根本不值得写在牌上。 我跟老孙提议:找个女生问问,目标必须是美女。不是美女不问。 老孙说,那当然。 可我们在校园里绕了大半圈,还是找不着出路。这说明了华师没有美女呢,还是说我跟老孙遇见美女的机率极低,以致于找不到人说出口。 最后之所以找到,是因为我看到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上单独坐着一位看似很有气质的女生,她在看书。当时想走过去和她问路,我想,进华师就应该跟华师的人打声招呼吧,以示自己身为客人的礼貌。 当我一步一步慢慢靠近的时候,老孙突然在我后面呐喊,喂,哥们小心! 我抬头一看,我靠,差点没撞上路牌了。可我也失望的看见,路牌上一个箭头指示,上边写着“正门”两字。这也意味着,这招呼是打不成了。 也罢,自己本是过客,何必逗留。而我也只能潇洒的朝大楼的顶端望上一眼,对着那来来往往的人说,再见吧。不是再见。 我,还是无缘再见到她,我的公车女孩。 走出正门,老孙在门口遇见他的几个女同学,都在等车。临出发前,我给老孙拍了一张照,当时他在校门口,我举着手机的姿势摆了很久,我以为老孙故意不看镜头,所以按下了快门。一张照片于是记下了这趟旅程,也印证了我们的青春。 时间已经是午后6点光景,和老孙同学打过招呼,我便匆匆走过对面,望了暨南大学一眼,便搭公车到东圃客运站准备转车回学校了。 在我进东圃站上台阶的那会,手机又飞来一条信息:还没回学校? 是风女孩。 我开始有点疲倦,而夜逐渐漆黑了。 尾声 每个人,都有一首忧伤的歌,有的人,那首歌,爱情占了很大比例。而我,亲情,友情,爱情都有,说不完,说不清。每个人的心底,都有一个一生值得凿骨铭记的故事。或更多。我们,是否该走出端口,还是在十字路口苦苦逗留,以及等待? 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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