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顶红之杜十娘最新章节 正文 第二十一章



  这钗十娘六百年来,在水里捡了又扔,扔了又捡,在舍与不舍之间,终有一日弃了它,扔在江里的一只大蚌的嘴边,看它食了它。

  诺言虚妄,毁尸灭迹,找一个水簇做了它弓形的坟墓埋葬。

  可齐天乐得到了它,他笑说,这是我在一个渔人那儿遇到的,看着好,所以买了。那渔人说他在这江里捞到了它。

  心底雪亮,白马终入芦花。不用问,他来,不仅仅是因为这钗,目的昭彰。

  更紧的偎紧柳遇春的胸膛,人,六百年来,一点进步也没有,欲望,无耻,争斗,为财而亡,令杜十娘这只鬼也害怕。

  突然茫茫,无有头绪,杜十娘,你还回这人世干什么?

  这样美的男人,这般污脏!

  身后有舟追来,仍是白光雨般飘洒。齐天乐忙忙把钗塞我收里,宝儿,这个送你,收好哦,这可是古董。

  我的,又来还我!

  他扔是惯例的霸道,也不管这礼物我收不收它。女人惯坏了他。

  不由白骨如刀,尖尖的穿出皮肉,想抓他一把。撕碎他!片片如雪花。

  他却脱了衣裳,快捷似鱼,纵身跃入了江。白骨抓无着落,却眼睁睁看他跳江。死,要不得,皮骨皆一惊,尽想随他一跳,喊着,天乐,天乐,水很凉......

  柳遇春用劲揽紧了我,他的胳膊一颤,他感觉到了这话的分量。天,情急之下,杜十娘脱口而出,叫他,唤他,居然天然的亲热,不再把他称呼为齐先生了。

  一切,有了头首,便有故事回旋一章一章,爱,一如大火,来了,措手不及,无法阻挡,任它燃,任它烧,明知为烟,为灰,却不肯熄了它。

  明知他坏,却还要为他,担忧,惊扰,害怕,一路走下......

  不可以,杜十娘!!!

  你这只鬼不可以动了情念,再来一次情殇。

  柳遇春在耳边轻轻的说话,语气水般的凉,他是个敏感的人,看出了杜十娘片刻的真意,如朱红刻章,深深雕上。宝儿,别急。齐天乐这是为躲那帮记者,跳到江里游泳,又不是学什么杜十娘。

  果然是这样。只见齐天乐一尾赤身栗色美男鱼儿一样,摆腿摆臂,水姿优雅,渐游渐远,还喊话给我,宝儿,告诉白原,他的电影我演,但一定不能换女主角,我要定你了......

  他要定了我!

  一听此话,我被冰冻一样。沸与凉,在这只鬼的体内挣扎。他要定了我,誓言一样,横空劈下,击的杜十娘没了方向。

  一个要定,简单而没有商量。

  这个男人不需要商量。而李郎,从来没有说过,十娘,我要定你了。他连他自己都无法做主张。

  柳遇春不知何时已嘱那船家,调头,靠岸,他不喜欢孙宝儿痴痴的看另一个男人,虽然他早知,他是她的什么偶像。

  而我的掌里,那钗,被紧紧的攥着,以前是一个男人送的杜十娘,而后,这小小的钗,粘了俩个男人的气息,虽然隔了六百年的时光。

  扔还是不扔?

  杜十娘,你是一只鬼,不可动情,不可动色,不可伤了柳遇春这等好男儿的心房。于是,牙一咬,手一扬,小小的钗再次坠江,小波一荡。

  波荡的刹那,我小鸟依人的偎在柳遇春的胸膛,说,遇春,我爱的是你,什么齐天乐,什么钗头凤,见鬼去吧。

  说的是谎,柳遇春却感激的抱紧了杜十娘。宝儿,宝儿,我不能没有你,明白么?

  他心跳如洪荒的脚步,黑夜的更鼓,死亡的绝唱。

  他是真的爱孙宝儿,要不,他不必这样紧张。

  我点头,把头埋在他的胸膛,感动潮水般掠来,李甲从未为杜十娘心跳成这样,喃喃的道,遇春,我也不能没有你的。

  刹那,片刻,这是百分百的真心话。

  或许,爱,本质便是刹那。

  白原站在岸边,向回来的船只张望。看见我一喜,孙小姐,孙小姐......

  叫到第三声便把话生生的切断,他看到了柳遇春,他知道今天的饭局,必定泡汤。

  我把齐天乐的话儿传他,偎在柳遇春的怀里,问,遇春,今天咱们去做什么啊?

  一切,由他。因刚才船上的失态,杜十娘觉得对不起这个好男人。他爱的深,爱的真,我要补偿给他,虽然皮下是杜十娘这只鬼,皮上是孙宝儿的笑容模样。

  去看看素素吧。

  听他,随他,跟着他。去见我那六百年前的姐妹,问候一场。

  阳光如金,一秤一秤的洒在我和柳遇春的肩上。与他向前,共赴烟拢箔金人生。虽然我是一只鬼,可我希望自己是孙宝儿,被柳遇春这样一身正气的深情的男儿呵护,娇宠,爱上。

  虽然我可能不爱他。

  无耻到不爱,但扔想要好男人的爱情,女人总是这样痴心妄想。

  得了一尺,还要一丈。

  情无深浅,爱不可丈量。

  那白原在身后喊,孙小姐,不和我一起去见编剧了吗?

  我回头含笑看他,白导,写好了再给我看,好吗?我见,见我,作用不大吧?

  他跌坐在沉香亭的石几上,再没说什么。

  我打量了一下那亭,它正沐浴在金沙金粉富丽堂皇的光下,如金身谎言,珠宝指向,被世人立在岸上。永远。恒久。讥讽,荒诞,简直是杜十娘这款故事里特用的修辞手法。

  念念不忘。

  世人念念不忘的是怒沉的百宝箱,而非杜十娘。

  柳遇春带着我离开了这个地方。

  左弯右拐,城市路径。素素住的离孙宝儿的住处颇远。柳遇春到似乎熟门熟路,一路找来,毫不蹉跎。在千般相似,万般相同的高楼里,找到一个房门,命定的一按门铃,只听一阵碎碎的脚步声,显是里面的人在跑,遇春,等等......

  要谁等?

  是他?还是她?

  她已等过了,现在,却不舍的他等。

  门“吱呀”一声,如哀婉叹息,如女子跌入情人怀里的嘤咛一语。素素那小小的狐狸脸儿,精细的装扮过,探出了门缝,一轴画儿镶嵌在那里。

  她不遮的欢喜,不掩的情义,遇春,我就知道,你会来看我,果然是你......

  可预知的相思结局,那个女人不欢喜?可她话儿说了一半,却不肯说了下去,欢喜褪去,如水果剥了果衣,赤裸面对。她看见了我,那在她掌心挖了五个血月亮的女子——她的情敌。

  她不知我是一只鬼。

  可怜的素素,六百年后,还爱的是不爱她的人,宿命如此,柳遇春的眼里只有孙宝儿,她再妆再扮,于他却是风里的云,飘过,不留痕迹。

  不爱,再美,也只是欣赏的题材,看看,谈谈,不会亲热的揽到怀里。

  她免强做出笑脸请我们进去。一只手上裹了厚厚的沙布,身上着了一件薄如蝉翼的雪青睡衣。

  她故意穿成这样,杜十娘明白她的用意。

  爱一个人,如果无望,便希望他还有轻薄的技艺,他如若轻薄一点,尚有投怀送抱的机会,尚可依了天然本事,赌他一局,说不住扳回局面,赢了个大满贯,也未可知。

  输了,为爱尽了力,大不了血本无归。

  可惜柳遇春,不但不轻不薄,反而浑厚有余,不肯给她这样的机会。

  她看见了我,手掌又开始痛,蹙着弯弯眉,坐在沙发里,一只病恹恹的瘦小狐狸。

  我不由俯身问她,素素,很痛么?对不起。

  真心真意。

  她点了点头,挪了一下身子,似乎我在身边有压力。眉尖更蹙,弯弯眉成了弓,一不小心便要从脸上射了出去。

  她不喜我,我不该来的。

  她看见孙宝儿痛的不是手掌,而是心底。

  不忍令她如此痛苦。她要陪的人是柳遇春。忙急急站起,说,素素,我要去洗手间。

  说完便自己胡乱找去。

  给她和柳遇春说话的机会。

  房子不大,但摆设齐全。一进洗手间,便见废纸篓里千万片花花绿绿的碎片,一片摞在一片,如凋谢的花雨,似零零碎碎的被肢解的遗体。

  是照片,事关往昔。

  我是一只鬼,也有好奇。又不忍出去打断素素独自面对柳遇春的机会。于是指尖一点,吹了口气,碎片纷纷聚拢,合成一张照片。

  咦,照片上这个人我好生熟悉。

  那人高额方颐,眼神宛然会说话。只是因被撕碎,凭空的面目狞狰,添了杀气。

  他是孙富,素素为什么对他如此恨之入骨,一如杜十娘的恨意?

  她为什么有他的照片,还要撕碎灭迹?

  她和他什么关系?

  正在好奇,却听素素在把柳遇春责备。遇春,我们还是不是朋友?

  是啊。那柳遇春显然话里带笑,没有你这个朋友,我还认识不了宝儿呢,谢谢你!

  哦,他们认识在先?怪不得素素对孙宝儿心存芥蒂。孙宝儿不出现,他说不住就是她的,慢慢的在时光里,平凡的,无奇的爱了下去。

  唉,素素叹了一口气。

  很轻很轻,似羽毛落地,却让我这只鬼听到声息。

  她在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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