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正文 第三章 02

    正文第三章02

    “如果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在抽烟的话,那么这个人就一定会是我。如果这个抽烟的人一定会寂寞,那么他就一定会去抽烟。如果抽烟的人一定会得肺癌早死,那么这个人就不会是我。以上三条定论在没有提出之前很多人都知道它们的存在,就好象很多人都知道香烟的危害一样。定论这个东西有时候就好象是包香烟的盒子上的“吸烟有害健康”的标语,不到癌症濒临是不会有人注意到它的存在。所以我在提出以上三条定论的同时,就意识到了这三点都已经不可避免的要在我的身上得出结论,证明它们存在的价值或者证明它们仅仅是一堆狗屁。前者的作用在于我的思辩能力有着客观的发展潜力;后者的作用在于我可以说一大堆的废话充实稿费。”

    我打开电脑把这段话讲给无月听。无月问我是不是我的原创,我说不是,那是网上看到的。无月就笑了,然后就要我讲笑话给她听。我当时很反感她这样的做法,但没办法,那个时候她是我的女朋友,我无法说服一个不是以共同欣慰为快乐的人接受我的欣慰。

    “但总之这三条定论给了我很大的鼓舞,让我有了活下去的勇气以及改过自新的目标。他们就好象是我人生中的一盏明灯,鼓励着我勇敢的面对生活。”那里面继续写道。我想起我自己。我想我新的生活里包括了无月,我不大寂寞了。

    接着我告诉无月,上个世纪末期的那个时候我有一个叔叔,我管他叫三叔,因为他是我爷爷的第三个儿子。他也是抽烟的。我长到十岁的那年里,我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如何才能博得班上长的好看的女生对自己的青睐,以及如何才能打倒那些已经博得了她们青睐的男生上。那个时候我一想到跟某某长的好看的女孩子在一起就笑的露出一排牙齿来,一想到要是把某某人的墙角挖倒就从牙齿缝里流出口水来。而在这方面我叔叔他就给了我很多可操作性而且效果颇好的建议,所以在家的时候我多半是跟叔叔呆在一起,问他这个,问他那个的。另外我所知道的是那个时候他在家乡还没处对象,有的时候我还跟他睡一块,两个男人在一起多半是谈女人,我们也不例外,虽然我谈的是儿童型的。比如我告诉我叔叔说村门口大狗家的三女儿长的很好看,我叔叔就说她长大就不好看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我眼光会变。

    我在一九九四年读四年级时所做的事情,用现在的话粗放一点来讲就是“泡妞”,而我的叔叔显然在这“泡妞”方面上有一定的研究和经验。他边抽着烟边跟我说话。按他的建议,我应该是这样做的,比如刮风下雨天的时候他让我不要带伞出门,和女孩子走在路上要是天下雨的话,就直接把衣服脱下来给她披上,这样做比把伞给女孩子效果会更佳。一把小伞只能遮掩住她一个人的外表不让雨水淋到,而一件衣服却能给她的心垒起一个坚实的避风雨的港湾来。还有他说看到女孩子被人欺负的时候最好不要搞群斗,而应该单刀,即使你打不过人家,被人家打的四地找牙,你也应该大吼一声,你这次不打死老子,有种就下次打死。这样的情形下才会显示出你男子汉的气魄,虽然英雄救美没成功,但反过来会美女救英雄,女的会大吼一声,有种就把我们一起打死。还有要是你跟一女孩子走在马路上,你也得走在外边,你得把她尽量的外里面靠,因为要是发生交通意外,车子撞向马路边时也是先撞到你,你也还可以把女孩子推开。他还认为在跟女孩子初次接吻的时候,你应该先吻她的额头,这样她才感觉你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然后就自然会放心的让你往下接着吻,并且感觉你还是一个体贴可靠的人。这也说明我叔叔从小是把我往一个绅士方向陪培养的。

    但我从一九九四年离开村子后,直到多年以后我在这点上明白了一个道理,小的时候自己努力的去争取博得那些女孩子的青睐,实际上就是得了小儿多动症,成天静不下来,想着法子找一些事情出来做,而为了博得女孩子的微笑却是自己所做的事情中就冲动的,现在有首流行的歌曲叫《冲动的惩罚》就直接说明了我的后果。但至于我小的时候看过一次我婶婶的隐隐约约的胸脯的场景,我当时为什么心情是如此复杂,直到无月后来的出现我才明白过来。有一一次无月穿着睡衣躺在床上看书,当时我把烟放在了床上,我烟隐来了,然后就就过去找烟。这个时候无月侧着身子躺在床上,拿烟的时候我隐隐约约的我看到了从她衣服里突现出来的好看的半边胸脯,然后我就继续回到电脑前打字。这个时候无月笑了起来,说我是个傻子。

    我告诉无月,那一年,在我的叔叔的精心的帮助下,我在一九九四年里,就成功的给三个女孩子在下雨天披上自己的衣服,结果我严重严重感冒,她们都说以后长大了就当医生,给我治病,但高中毕业那年我回村子发现,多年后的她们要么学的是经济要么学的是师范。为了显示男子汉气魄,我单刀去救美,打了两次架,而且都是自己挑一群人,瘦猴要帮我,我就说帮了我就没兄弟做,结果我脑袋上缝了三针,女孩子们在我痊愈后却加入到了那群把我脑袋打出血的人中去了。我也成功的带上过一个女孩子去压马路,但是那年的交通事故出奇的少,我把她往里面挤,眼睛猫着路边的卡车看它会不会撞过来,搞的那女孩认为我怕“东风”牌的卡车的大喇叭,就让我走在里面,还拍着我的肩膀叫我别怕,有她在。最后到我成功的吻到一个女孩子的额头和占满爆米花的嘴巴的时候,那滋味一点都不好,我整张嘴都是用劣质的大米打出来的爆米花的难闻的味道。

    我高中毕业后,几次走在街上碰到小学的同学,这些同学中就包括曾经被我牵过手的,给她披衣服避过雨的,曾经偷偷的吻她脸颊的,曾经一起吃爆米花的。但我在确定是她们后就远远的饶道走开了,头也不回。倒不是说怕尴尬,只是觉的小时候的事情谁还记得啊,即使记得的话大家也会用“懵懂”来给自己下台。西方有位哲学家就这么说过,你要是想为了博得某女孩对你的青睐就好象是一条狗在追另外一条尾巴上缠着块香喷喷的骨头的狗,前者总是在追,后者总是在跑,等追到的时候,前者咬上一口的时候却觉的味道也不过如此。这也就是说,很多的东西都只是看上去比较美。说到这里的时候,无月问我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觉的她是美还是丑,我说丑。她乐的笑了起来,然后就拿起身边一本言情小说来看。她问我要不要看,我说我看不懂那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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